欢迎来到宜兴政协网!

  • 1
提案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提案工作

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4号提案与回声
日期:2007-11-30   浏览次数:
提案号:14号
案      由: 关于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    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民进市委丁蜀支部
提案内容:
      “良辰美景江南天,赏心乐事农家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家乐”旅游已成为现代人感受自然野趣、体验农村生活、进行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深受都市人的青睐。胡锦涛总书记在2004年7月考察上海崇明时特别指出:“发展‘农家乐’旅游前途无量”。
      宜兴地处苏南南部,为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水热条件优越,南部为低山丘陵、北部为平原水乡,拥有丰富的“农家乐”旅游资源,既有碧水青山的山林野趣,又有诗画江南的田园牧歌,为“农家乐”观景、娱乐、休闲、度假、美食、健身等提供了良好的自然和人文载体。在青山绿水、田园村落之中发展“农家乐”旅游,不仅可丰富我市现代旅游活动的内容,扩大旅游容量,又可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因地制宜发展“农家乐”旅游,以旅助农,以农栽旅,将对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为此,建议市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能依托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对我市“农家乐”的发展进行认真地规划和引导,充分利用我市的山水田园优势,引导“农家乐”办出特色,并加强管理,改善环境状况和卫生条件,围绕住宿、餐饮、体验、娱乐等环节提升现代服务水平,在游、购、娱、品四个环节形成各自特色、提供多样化选择,并根据发展需要逐步提升档次,建立部分规模较大、档次较高、能满足人们较高层次消费需求和休闲方式多样化的“农家乐”。
      可从如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l、依托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积极引导、鼓励、培育,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融吃、住为一体,集休闲、娱乐于一身,体现休闲新时尚。
      2、“农家乐”旅游以体现绿色、自然、健康为内容,突出山水田园特色:一是参与体验式的手工、农事活动,如手工制陶、摘菜、摘果、农耕等等;二是享受式的农家娱乐项目,如溶洞探幽、垂钓、划木船、交友、茶室品茗、农家菜品尝等活动。
      3、加强对“农家乐”的合理规划和整合。宜兴自然环境优美,物产资源丰富,是江苏最重要的茶竹果生产基地。农家院遍布于山乡水间,环境幽美,空气清新,体现着社会主义新农村人与自然的和谐。我市的“农家乐”旅游可分南部山林野趣,北部水乡风情两大特色区域。南部景区内竹海苍茫、茶洲飘香、古洞幽深;北部景区湖汊荡漾、水乡鱼米,这是上苍赋予宜兴得天独厚的休闲财富。建议将一些农产整合划入“农家乐”基地,农民将闲置的农宅整栋或部分腾出来,并与一些星级酒店或旅行社联合,按照一定标准装修,建设新式乡村酒店。乡村酒店的外貌,具有当地民居的特色,而客房内则空调、电视、卫生间、淋浴房等一应俱全,逐步形成类似于经济型酒店的一种形式,也可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做大规模,这样比起农民自行开发“农家乐”,更有鲜明的品牌、客源等优势。
      4、加强乡村旅游服务人才的培训。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农家乐”让游客“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学农家活、享农家乐”这种形式目前也在升级换代。为了满足游客的更高需求,需要不断提升“农家乐”水平。加强乡村旅游服务人才的培训,如“农家乐”诚信服务、礼貌服务、旅游咨询服务、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等。通过一定阶段的发展,还可在旅游主管部门组织下成立“农家乐”星级评定机构,对“农家乐”旅游接待户分别授予星级标牌及证书。同时,通过政府与城市酒店签订合作协议,联手提升我市“农家乐”的整体水平。
      5、充分挖掘具有宜兴地方特色的饮食文化。“农家乐”集吃、住、游、乐于一体,在游客领略山林风光、农家风情的同时,可以品到乡村豆腐、砂锅鱼头、农舍土鸡、野菜竹笋、竹筒蒸饭、新鲜蔬菜、原地茗茶等等,使游客乐而忘返。
      6、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多方筹资,多途开发。“农家乐”前景美好,但“农家乐”旅游要实现集聚发展,必须和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建设有机结合,带动各具特色的规模化“农家乐”旅游。由此,可带来旅游直接收入和带动其他消费,新增就业岗位,帮助农民发家致富。
 
 
市旅游管理局答复情况: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建议确实是一个高质量的提案,所分析问题和有关建议基本符合我市实际情况,通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
      宜兴地处长江三角洲中心,是天目山余脉和长江下游平原交会地带,南部有以竹海、茶洲为主要特色的山区风情风光,东部、西部有以太湖、滆湖为主要特色的水乡风情风光。我市农村其它地区也是以水乡特色为主,河流纵横交错,湖塘星罗棋布,农业多种经营发达,历史悠久,物产丰富。
      宜兴周边城市人口众多,又在长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交通条件也基本符合“农家乐”旅游发展的要求。所以,我市发展“农家乐”旅游具有得天独厚的基础条件。至少从江苏省范围来讲,我市发展“农家乐”旅游有着资源和环境优势。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富民优先”的发展方针和“旅游振兴”的发展战略,并明确提出了至“十一五”期末,力争实现年接待中外游客突破1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00亿元的宏伟目标,而发展“农家乐”旅游也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
      把一产和三产直接结合起来,以农林果品资源、乡村田园资源、自然风景资源、乡村民族文化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为依托,开发“农家乐”旅游这一高附加值的产业,以满足城市居民巨大的休闲市场需求,给农村经济带来腾飞。“农家乐”旅游的开发将加快村容的建设和村貌的改观,形成文明卫生、美丽独特的乡村风貌,培育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和服务顾客的文明意识。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家乐”旅游发展,已责成有关部门着手抓此项工作。市政府已经在去年和今年分别责成旅游和农林部门组织考察团赴成都和浙江安吉、长兴、德清等地,专门考察“农家乐”的发展和管理。今年,市政府给市旅游局下达了任务,要求出台《宜兴市“农家乐”管理办法》和《宜兴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评定标准》,我们正在着手抓这件事。结合提案内容,我们已经向市政府建议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市政府基本同意这些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通力配合,以促进我市“农家乐”的健康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旅游、工商、规划、农林、公安、卫生、环保、交通、水利、财政、地税、质监、物价、宣传、建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市“农家乐”旅游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农家乐”旅游发展扶持政策,出台“农家乐”旅游管理规定和服务质量标准,协调解决“农家乐”旅游发展中有关重大问题。 
      2、实施政策扶持  
     (1)土地使用政策。在目前国家对农业用地控制严格的情况下,对发展“农家乐”旅游采取较优惠的土地政策。对建造的“农家乐”旅游设施,只要不属于永久性建筑物的,国土部门可以为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农家乐”开发的,可以参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由集体经济组织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给经营者开发,经依法登记后可以取得土地经营权证书或林权证;也可以在有一定条件基础的村或区域实施土地整理办法,对项目区内的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理,改善整体环境和生产条件,以促进“农家乐”的整体发展。
     (2)税费优惠政策。“农家乐”旅游经营户除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三证外,应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统一收费标准。其它收费尽量减免,税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采取“放水养鱼”的政策,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农家乐”经营户最大程度的优惠。经营户在统一改造房屋、统一建筑风格中,规划、土地等部门尽量减免相关费用。
      (3)资金扶持政策。积极创造条件,财政逐步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家乐”旅游发展。在市政府支持的重点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产业化配套建设中,有关部门要将“农家乐”旅游设施纳入规划建设项目,与扶持经费挂钩。城市下岗人员兴办“农家乐”除享受下岗职工有关优惠政策外,金融部门给予小额贷款扶持。同时,按照环保要求,对环境美化、住房改造以及改灶、改厕等进行补助,调动农民积极性。
      3、做好专项规划
      既要做好全市“农家乐”旅游发展规划,又要做好重点乡镇和村组“农家乐”旅游发展的详细规划,确保科学有序发展,防止一哄而上和资源浪费。要有宜兴“农家乐”的特点,我们的市场定位是长三角地区和宜兴市民,“农家乐”的建设内容要根据市场要求来定位。要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可利用条件优势,根据资源、区位、交通等状况确定重点乡镇、重点村组,扶持其优先发展“农家乐”旅游。我们建议先把张渚、湖氵父、西渚、太华等地以及丁山农业观光示范区这些具备一定的“农家乐”旅游发展基础条件和生态自然观光条件的南部山区作为重点发展区域,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开始阶段应避免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丁蜀镇紫砂村、尹家村等,也可作为宜兴特色的“农家乐”旅游先行发展。规划部门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已经把“农家乐”考虑进去,凡是在地域环境上有特色的村庄,都作了“农家乐”布置,并在阳羡生态旅游区规划中把“农家乐”旅游也已放进去,帮助竹海村做了“农家乐”生态旅游规划,已经开始实施。
      4、完善基础设施
      对确定发展“农家乐”旅游的重点镇、村组,在“农家乐”旅游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要解决道路、用水、用电等问题,帮助村民美化优化环境。政府相关部门在资金上加大对各乡村“农家乐”旅游点的支持力度,完善这些旅游点的交通设施;要打破城乡客运市场分割的局面,有计划、有重点地解决旅游景区景点及乡村“农家乐”客运交通工具一次性通达问题。
      5、规范经营管理
      颁布和实施《宜兴市“农家乐”旅游管理规定》和《宜兴市“农家乐”旅游服务等级质量标准》。对具备“农家乐”旅游经营条件的经营户发放“农家乐”旅游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其实际情况评定“农家乐”等级(星级);从经营服务场地、从业资格、接待服务设施、环境保护、服务质量要求、服务项目等方面入手,对“农家乐”提出明确的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要求,还要重点抓好安全、卫生、日常经营等方面管理工作。规范市场,杜绝强行拉客、抢客、宰客、竞相压价等不文明竞争行为,保证基本服务质量和诚信经营,使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使“农家乐”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6、强化业务培训
      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直接决定着“农家乐”的生命力,要加强对“农家乐”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正规化业务培训。为他们培训“农家乐”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尤其是市场营销、各种服务、礼仪礼貌、安全卫生等知识,以及对当地民俗文化和风土人情的理解和阐释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农家乐”的接待档次,增加对游客的吸引力。
      7、加大宣传促销
      制定“农家乐”旅游宣传促销总体方案,把“农家乐”旅游宣传纳入全市旅游宣传计划之中。采取制作广告宣传牌、拍摄电视风光片、编印精美宣传品等方法,展示乡村的人文景观、农家情调和氛围,吸引游人关注和向往。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推荐“农家乐”旅游专项节目,积极引导外地游客和我市广大市民参与“农家乐”旅游,树立我市“农家乐”旅游的品牌形象。市旅游咨询中心和旅游网站都要设有介绍“农家乐”的资料。
      “农家乐”旅游是个新生事物,发展“农家乐”旅游意义重大、大有可为。但它毕竟是市场经济行为,如果不顾客源市场盲目发展,可能会造成农民吃亏,投资得不到回报。所以,我们在大力支持和积极扶持“农家乐”旅游发展的同时,更要考虑客源市场问题。我们认为在起始阶段,以管理和服务为主,依托现有“农家乐”基础加强规范化管理,然后根据市场需求逐步推开。总之,我们将根据提案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在发展“农家乐”旅游的问题上采取积极稳妥的态度,通过一个阶段的发展后,再认真总结经验,决定下一步工作目标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