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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
接
2022年市政协一号重点提案
案由:关于探索引领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宁锡常接合片区)建设的提案
提案类别:合并提案
提案者:市政协经济科技和农业农村委员会、朱九红
主办单位: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
提案内容(一):
关于探索引领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宁锡常接合片区)建设
市政协经济科技和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底,宜兴被列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宁锡常接合片区),承担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等五项重点试验任务。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市级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2021年,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会议,下发了《宜兴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狠抓推进落实。我市积极对接省、无锡市相关部门,梳理提出需省、无锡市支持的赋能清单,持续改革创新、重点突破,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加快建设,各项试验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城乡居民收入、公共服务差距逐步缩小。
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率先取得突破,全市以集体出让方式供应土地5宗,总面积153.27亩,均为工业用途。二是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宜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成功入选国家创建名单,湖父茶旅风情小镇、西渚云湖茶禅小镇顺利通过无锡市级考核验收,培育了茶圣家园、茗岭嘉园等一批产业兴旺、环境宜居、生态宜游的特色田园乡村。三是科技成果入乡转化试点先行,重点开展“星创陶都”试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拓展丰富,正式启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四是农民收入水平持续提升,前三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678元,同比增长12%,城乡收入比1.91:1,收入差距较2020年同期缩小0.03个百分点。
我市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一是政策创新较少。对于试验区建设工作的针对性研究不够,相应政策措施较少,未能充分激发试验区建设活力。二是特色亮点不多。目前对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工作归纳总结的仍然不够,能够体现全市特色的亮点工作相对较少。三是部分工作推进存在一定难度。目前配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二级市场相关政策尚未完善,社会公众、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该政策的认知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认知程度不统一。受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产能过剩投资下滑、智能化劳动替代等多种因素影响,农民增收压力仍然较大。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
一是要在顶层设计多探索,求突破。要紧扣“2022年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的目标,创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基础上,如何结合上级导向、宜兴实际和群众期待,在政策创新、规划建设、思路举措、体制机制、公共服务等方面求破解,特别是要破除不利于改革的传统观念、习惯做法、体制机制,加快形成有力领导、有机衔接、有效落实的改革体系,做到高位协调推进、积极稳妥推进、典型引路推进,为试验区建设注入更多的“宜兴元素”、烙下更多的“宜兴印记”。
二是要在重点和亮点上花功夫,抓特色。在把融合发展工作纳入太湖湾科创带建设总体思路和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坚持“一张图”描绘、“一盘棋”布局,进一步开拓“技术源”、打通“入乡路”,加大农村科技人才引育力度,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推广应用水平,进一步夯实融合发展的基础,搭建好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推动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重点以工业园区为平台,推动城乡产业协同;以农业园区为平台,促进一二三产业联动;以特色小镇为平台,推动城乡要素融合;以典型示范项目为平台,推动文旅产业与乡村发展融合;以出让、租赁、买卖为平台,开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平台,催生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为试验区建设贴上更多的“宜兴标签”、创出更多的“宜兴模式”。
三是要在工作成效上体现民本化、人本化。在突出健全完善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为落脚点的基础上,把提升农民“四种收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融合发展的根本目的。要用好城乡融合发展改革机遇,因地制宜,推动以高质量就业提升农民工资性收入、以多元化创业提升农民经营性收入、以产权制度改革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以制度创新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拓宽增收渠道,为农民致富增收打开新空间,力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万元,也为试验区建设提炼更多的“宜兴经验”、发掘更多的“宜兴现象”。
提案内容(二):
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朱九红
《宜兴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换、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高,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协调性全面增强。
根据上述要求,提出以下初步建议,供参考。
在宜兴市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这个战略机遇期中,建议要树立一个“宜兴市城乡融合发展的平台型企业”的定位,打造一个“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商”。
过去几十年,是“城市中国”背景下的高速城市化的进程,国有的平台型企业是服务于地方城市发展的主力军,是城市化基建狂魔的中坚力量。
未来几十年,“城乡中国”是我国发展的必由之路,理应顺应历史的发展潮流,在做好城市既有的“存量业务”的同时,对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的“增量业务”要积极布局。这是业务发展的需要,更是国企服务于地方政府的使命责任。
建议业务内容:
1、搭建激活土地要素的平台
(1)以“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实验措施为依据,以“宜兴市数字乡村与产业招商服务中心”的建立为契机,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安排下,让各乡镇摸排上报可招商可利用的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农房/宅基地、农田/水面林地等三类地,摸清家底。
(2)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上述三类地进行初步定位,尤其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详细的分析,分别进行专业的包装定位及统筹安排,为发展各类乡村产业奠定基础。
(3)在“宜兴市数字乡村与产业招商服务中心”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闲置农房宅基地共建、合作、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土地盘活方式。
上述措施不仅体现了“实施方案”中“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要求,且措施更加丰富且具体,具有极强的靠操作性和示范引领作用。
2、建议一家本地国企落地实施项目
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将会有诸多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建议对各类项目分别对待:
(1)政策性建设项目,比如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高标准农田等,建议直接按政策要求,按财政资金的预算要求建设实施,国企产生建设收入。
(2)政策性为主兼具经营要求的项目,比如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镇、各类国家/省级园区等,国企以EPC+O的方式推进,按财政预算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另行投资一些经营性项目,并建立平台机制招商引进各类经营性项目,解决政府推进这类项目先建后补、财政资金零散导致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也借机让国企能够有稳定的建设收入、经营收入。
(3)市场化运作为主的项目,比如特色小镇、旅游景区等,建议国企充分发挥地方平台型国企优势,以盘整各类土地为抓手,采取平台化的项目运营方式,采取自营、合作、招商等,可以适当借鉴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一二级联动的开发建设方式。
上述三方面的建设开发,将“实施方案”中“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的要求得以具体体现。
3、建立宜兴市环境监测交易平台
根据“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要求,建议建立宜兴市的环境检测交易平台。
地方国企目前都面临转型发展的难题,希望宜兴国企能够抓住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的契机,在既有的业务基础上做好“增量”,成为宜兴市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承担起新的发展使命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