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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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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的建议案
日期:2008-10-10   浏览次数:

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我市申报省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战略决策。市政协为了配合推进这项重大工作,组成了专题调研组。通过市内和周边县市的考察,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和研讨,特提出如下五点建议。

  建议一:克服上热下冷  形成“申名”共识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将“申名”作为建设文化宜兴的重要抓手,摆上全市今年乃至今后几年内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下,“申名”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着“上热下冷”的问题,即市委、市政府思想统一、信心坚定,但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对“申名”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缺乏工作激情。有的认为,有阮仪三教授做顾问,“申名”不成问题,因而存在麻痹思想;有的认为,“申名”有一定的专业性,与本职工作不密切,因而工作缺乏主动性;有的认为,“申名”要牵涉许多人力物力财力,看不到多少经济效益,因而工作缺乏积极性;有的认为保护老古董影响城市建设,因而不重视文物保护。为扭转这种思想认识上的“上热下冷”状况,建议市委、市政府把“申名”工作作为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统一和提高广大干部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的认识,破除为申名而申名的观念,克服畏难情绪,不受功利主义、资金困难、眼前利益等因素的制约,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决策部署上来。

  建议二:解决关键问题  加快工作进程

  我市要在一年内完成省级、三年内完成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基本形成以“五古一名”工程为主要内容、较为完整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时间十分紧迫。要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如期完成这样高难度高标准的任务,确是时不我待。从国家层面来看,对照“申名”条件,目前主要存在着四个关键问题。一是古街区年久失修、规模较小;二是古城风貌彰显不够、韵味不足;三是文保单位数量虽多,但保护、管理和利用较差;四是历史文化名城亟需特色定位。这些工作涉及到众多的部门、地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方方面面,要做的事情很多,工作量极其繁重。从周边县(市)层面来看,南通、高邮的国家级“申名”工作正在加快步伐,紧锣密鼓地向前推进;兴化迄今虽无一处国家级文保单位,但他们仍在搜集资料、保护文物,并聘请国家和省级专家帮助编制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申报积极做好准备。无锡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成功后,对各(市)区的推进力度很大,对照无锡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宜兴在无锡全市的申报工作中压力巨大。对此,建议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全市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在取得“申名”工作良好开局的基础上,切实增强“申名”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采取有力措施,针对上述关键问题,逐个研究对策;按照工作时序,加快推进工作进度,使全市上下确保按时完成“申名”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建议三:深化完善规划  发挥龙头作用

  目前,市规划局、文化局按照“申名”工作的新要求,聘请省有关专家正在编制《宜兴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等规划。规划是“申名”工作中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是镇(园区、街道)政府和部门在具体操作实施过程中的依据和蓝本。为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在规划问题上要特别重视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宜兴地方特色,找准历史文化名城的定位。我们认为,在宜兴历史悠久、遗存丰富、人文荟萃、山水秀美、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和陶文化蜚声中外等诸多特色文化中,最具特质文化禀赋并为世界公认的是陶文化,申报历史文化名城,打陶都品牌最响亮、最有特点。二是在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中,维护历史文化的真实面貌,有关项目要认真进行考证,以历史资料为依据,不能猜测臆造,切实把握好历史文化节点,供省专家在制定历史街区规划、重现历史风貌、处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时借鉴参考。三是在规划上坚持科学立项,并顾及发展后劲,真正显现整体空间保护、历史街区和文保单位系统保护、省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全面可持续保护体系这三个层次。四是同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下情及时上达,积极争取上级更多的指导和帮助;同有关专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及时交流信息,尽快完成规划并定稿。五是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市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充分汇聚专家、学者和各界人士的智慧。如高邮在编制历史街区的规划时,由规划局同文化局联合对城区文保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兴化在制定古文化保护规划时,请文化部门评审。六是对规划(草案)进行媒体公示,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并由市人大审议通过,向社会公布。七是严格遵守规划,突出规划的刚性作用。规划一旦确定,就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决克服“权大于规、利大于规、情大于规”的现象,对违规行为应坚决纠正。

  建议四:传承历史文脉  加强文物保护

  按照“护其貌、显其颜、铸其魂、扬其韵”的思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彰显城市文化底蕴,展示城市个性和魅力。要坚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文物保护的重要环节,把城市文化底蕴融入城市规划布局和城市功能之中,提升文化遗产的现代价值,使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相融合,打造城市软实力。为实现城市建设与文化遗存保护的“双赢”,在申报省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关键时刻,建议市委、市政府在涉及名城保护的项目上,坚持按照规划紫线搞建设,认真处理好城市建设与文化名城保护的关系。特别要引起重视的是,在“申名”中不仅要重视古代文物的保护,也应加强近现代文物保护,尤其是近现代陶瓷工业遗存的保护。要抓紧制定丁蜀镇原均陶厂隧道窑的保护方案,做到既能保护历史文化,又能促进经济发展。要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升紫砂手工技艺和梁祝文化的影响和地位。在城市发展中,对古文化、古街道遗迹要重点保护。在处理文物古迹和历史街区保护、开发及利用的关系上,建议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文物保护点、核心保护区、风貌协调区的确定工作和历史节点的塑造工作。要对照“申名”要求,及早制定出有关重点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整修和展示的具体方案,加快推进东风巷、蜀山古南街、前墅龙窑、真武殿窑群、骆驼墩遗址等文化遗产的保护、维修和利用。

  建议五:建立激励机制  奖励“申名”先进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的建设和管理、众多的部门和单位、全市的财力和物力调度。按照全市“申名”工作动员大会下达的主要任务,各个部门和镇(园区、街道)所承担的任务是不平衡的。相对而言,部门中如市建设局、文化局等所涉及的保护、修缮工作数量较多、压力较大;镇政府中如丁蜀镇、新街街道等所涉及的保护、修缮以及开发利用等工作任务较重、投入较大。建议市委、市政府对这些部门、镇和街道在“申名”投入上要实行资金倾斜,在年终考核上适当加分。为加大“申名”工作的推进力度,进一步提高镇(园区、街道)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建议市委、市政府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建立推动“申名”工作的激励机制,通过目标责任、检查考核,对“申名”工作中贯彻及时、措施有力、落实到位、业绩优秀的镇(园区、街道)政府和部门,年终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营造“申名”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建立长远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和管理机制,建议市委、市政府对名城保护项目要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撑。历史街区保护的资金,可采取多渠道办法,予以解决。市政府应超前谋划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基金,单位和个人可以参与投资名城建设,同时吁请各界人士包括海内外宜兴籍乡贤,积极向基金会捐资。对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慷慨解囊的企业和个人,应在适当的时候,分别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