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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丁蜀镇前墅村的古龙窑,已有600多年历史,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期以来受到国内外陶瓷专家和学者的高度关注,被称为搬不走的文物,至今仍“活着”的文物。作为泱泱陶瓷古国,能保留如此完整的明代龙窑已十分难得。许多来宜兴参观和了解陶瓷的人士以及国内外旅游者分纷纷前往古龙窑“朝拜”。但长期以来,作为全国重点文物的古龙窑地处前墅自然村中(幸好在农村,在市镇恐怕早就荡然无存),没有应有的重视和保护措施,且一直没有理清与所在村的关系。前墅古龙窑的保护工作还不尽人意,往往是遇有重大陶艺等活动,就匆忙整修一下,以应付来宾参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第3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并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为此,建议:
1、全国重点文物“前墅古龙窑”,应纳入宜兴大文化规划、建设、管理体系之中,切实加强保护和管理。
2、政府规划和投资建设交通道路,整修古龙窑窑体及房屋;划出一块区域逐步改造和建设、整治和优化周边环境,。
3、理顺古龙窑与所在镇、村的关系,明析产权。加快制订补偿办法,调动所在镇、村的积极性。
4、在理顺好与所在镇、村关系的前提下,把古龙窑作为宜兴陶瓷博物馆的一部分,由陶瓷博物馆履行管理职能。
前墅龙窑是我市乃至全国唯一幸存并600多年延烧至今且保持传统烧造方法的一座古龙窑,作为国宝,引起了国内外广泛的关注。2006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郑欣淼(兼故宫博物院院长)、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马自树等许多领导和专家都曾亲临视察。鉴于此,加强对前墅龙窑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当引起我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曾多次到前墅龙窑进行考察调研,市政府早于2001年9月就对其划定并公布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市规划局也在2001年编制的《历史文化名镇(丁蜀镇)保护规划》中明确划定了前墅龙窑本体保护及周边控制建设的范围。市文物管理部门也曾3次拨款共20多万元用于修缮工作。
2008年3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动员会,并在下发的《关于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中,将前墅龙窑的本体修缮及其周边环境的整治列入了申报历史文化名城19项重点工程之一,由丁蜀镇和市规划局、文化局共同负责。目前,市规划局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正在深化编制《古龙窑保护及周边村庄整治规划》,并委托上海同济大学阮仪三教授对前墅龙窑本体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予以高起点规划。初步构想将进一步明确古龙窑的保护范围,拆迁周边部分房屋,恢复建设水运码头和工场等设施,整治民居环境和道路,设置停车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