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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失地农民生活 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日期:2008-06-14 浏览次数: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园区建设的快速发展,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取得了明显成效。由此造成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工作。如对失地农民进行了依法补偿,并落实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使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但作为一个特殊群体的失地农民,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就业难、后继生活不稳定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坚持充分就业。只有充分就业,才能最终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为此,要狠抓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提高其从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同时,要帮助失地农民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及时提供信息,促使重新择业。
2、健全保障机制。在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新机制,确保其后继生活水平不明显降低。
3、加强社区建设。针对失地农民逐步进入城镇居民小区生活的实际,要切实加强社区建设。通过社区工作的努力,稳步实现失地农民向城镇居民的转移,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向城镇化的转变,完善物业管理,丰富文化生活,提高整体素质,维护社会和谐。
(市政协委员 江苏蛟桥水泥有限公司 吴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