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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对待灾后重建工作 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日期:2008-06-14   浏览次数:

在今年年初的雪灾中,我市共有1643家工商企业、198万平方米的简易厂房倒塌,经济损失达4.5亿多元。这给我市的受灾企业、尤其是新创办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灾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救灾工作,各受损企业也紧锣密鼓地开展抢修重建工作。为使我市受灾企业更快地恢复生产,在加快保险理赔的同时,应根据企业的不同性质、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区别对待重建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建议:

      1、扶持鼓励类企业重建。对我市规模企业、骨干企业、园区内企业以及鼓励发展类企业的重建、改建和扩建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鼓励,并在报批、规费等方面给予优惠。重建、改建的项目实行零收费,扩建的项目减半收取规费,以切实提高工程的质量。

      2、限制整治类企业重建。对园区外企业以及按政策限制其发展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只允许其在原址按原面积进行简单性重建。

      3、严禁关停类企业重建。对没有审批手续的违章建筑以及列入拆迁的企业,一律停止重建;对历史上已形成但一直没有补办权证的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补办手续后,在原址按原面积进行重建。

(市政协委员  市经贸局  肖正华)

      去年,国家建设部、教育部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省、市有关部门也相继发出通知,要求在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建设时,创办农民工业余学校,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的组织管理和业务培训,为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权益保障、思想和文化教育等服务。目前,我市这项工作尚未开展。为进一步落实有关通知精神,加快我市创办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步伐,提出如下建议:

      1、统一思想认识。创办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对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维护合法权益、丰富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创办农民工业余学校作为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放上议事日程,尽快落实到位。

      2、加快创办进程。市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创办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标准。凡符合标准的,都要逐个落实创办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并加强日常监管。

      3、提高办学水平。对创办农民工业余学校,市有关部门、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要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确保办学场所、硬件设施、教育内容、管理制度、教师队伍“五个到位”,以提升农民工素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市政协委员  江苏伟丰建筑公司  石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