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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二次第二号重点提案
日期:2009-07-31   浏览次数:

  由:关于进一步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的建议

者:戴志祥

提案内容:

 

1、市委、市政府已拿出2亿元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改及再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增强了企业发展的信心、推动了企业发展。根据企业上年对国家或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税收,按5%-10%比例作为鼓励资金,补贴给企业用于设备改造或新装备投资,由市财政、税务和镇、园区、街道共同监管(凭设备发票)实施并且政策固定(不少于3年)。企业投资发展是长远之计,多贡献多享受,可以很好地引导企业树立长期发展的理念。

  2、政府可否每年对宜兴担保公司新增注资1亿元,以示市委、市政府对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持,打消银行对宜兴工业经济潜在风险的看法,鼓励再发展,打造良好资本平台。政府投1亿元,贷款8亿元,产出是50100亿元。造势鼓劲,效果自然好,并且多途径推动担保行业加快发展,不断解决企业运行的资本问题。

 


 

关于“企业可据上年对国家或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税收作5%—10%鼓励资金,补贴给企业作设备改造或新装备投资,由市财政、税务和镇、园区、街道共同监管”的提议,市委、市政府已根据你的建议有所规划,今年除出台了2亿元财政资金鼓励工业企业装备投入的意见外,还将进一步完善和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宜兴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我市财政还将根据你的提案,结合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到今年底对相关政策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努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关于政府可否每年对担保公司新增注册资本l亿元,以示宜兴市委、市政府对工业经济关注与支持,打消银行对宜兴工业经济潜在风险的看法,鼓励再发展,打造良好资本平台”的建议,市委、市政府已作相关布置,于今年年初下发了《关于加快做大做强做优融资担保体系,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一是充分发挥政府性担保解决企业融资难的主渠道作用,做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规模。对原财政投资的科创担保公司进一步注入财政资金扩充资本,目前新增的资本1亿元已到位,该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已达3亿元。同时,今年将另外创办一家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的政府性担保公司,目前出资的部门已基本确定。二是充分挖掘民间资本发展民营担保机构。积极帮助原来注册资本不足亿元的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壮大规模,目前已有吉利、天之润、融汇三家公司明确年内增资扩股,并已在作相关准备。另外,力争在年内再新创办3家注册资本亿元以上的担保公司,目前已有市创新石化、振丰铜厂二家企业明确出资并已核准了新创办的担保公司名称,环科园引进外资3000万美元创办一家担保机构的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解决企业融资难既是一个迫切的问题,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将积极协作,共同探索,力求形成一个各方面广泛参与,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适应企业特点的长效机制,科学、稳步地推进企业发展。下阶段,我市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强化政银企合作,不断优化金融服务

  通过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政银企洽谈会、项目推介会、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金融产品展示会等形式,构建政府、银行、中小企业间的信息沟通平台,逐步建立起政府与银行间的项目推介、企业融资需求通报和银行信贷营销机制等,加快银行资金和中小企业项目实现有效对接,强化与金融机构的相互支持与配合,有效化解企业融资难。同时,对国家金融、财政、产业政策及中小企业发展与金融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服务的意见与政策建议,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创新政银企合作的方式与途径。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今年将在全市中小企业中开展“财务规范年”活动,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完善财务体系,提高融资能力。

  二、发展担保机构,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做大做强做优政府性信用担保机构。科创公司切实用好已有的3亿元资本,进一步扩大担保规模,充分发挥政府性担保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渠道作用。增加政府性信用担保机构,确保新办1家政府性担保机构年内完成注册。鼓励新办民营信用担保机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信用担保行业,年内力争新创办资本金亿元以上规模民营信用担保机构3家正常开业。力争到2009年底,全市拥有20家信用担保公司,担保能力达到50亿元以上。引导信用担保公司积极为中小企业服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超过整个公司业务总量50%以上、运行质量较高且主动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监管的,优先享受国家、省和市规定的有关扶持政策。为本市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业务量超过公司业务总量80%以上的信用担保公司,市政府在又好又快政策奖励资金中列出专项,予以支持和奖励。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引导各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思路,把寻求新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突破口,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产权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尝试用于贷款担保。

  三、用好用活现有创新型信贷产品

  要求各金融机构强化金融服务创新,积极满足中小企业合理信贷需求。用好用活现有创新型信贷产品,积极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动产浮动抵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封闭管理贷款等业务,充分运用这些融资工具支持中小企业有效解决融资难问题。探索集体土地抵押途径。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努力化解集体土地抵押制约。以镇(村)为单位探索银行实现集体土地抵押权途径,选择土地资源紧张、企业信用良好、政府发展中小民营经济意愿强烈的镇、园区、街道开展试点,推行镇、园区、街道和村两级(下转第48页)(上接第36页)组织、银行、企业三方合作模式,切实解决抵押物集体土地无法变现的问题。集体土地抵押,由银行委托评估确定土地价格,国土部门审核确认。

  四、加强对重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和保护

  针对目前中小企业普遍与多家银行存在信贷关系的状况,创造条件开展银团贷款,形成银企合作、有效监管的互信机制。加强对重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和保护,在规模企业中根据生产经营销售情况、负债情况、资金需求情况,由市经贸、外经等部门确定信用好、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试行重点保护和支持,积极推广信用贷款。对纳入重点保护和支持的中小企业,各银行机构要尽可能满足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原则上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在贷款到期后应予续贷;如因其他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或不予续贷的,应事前报市金融办、人行,提前协商处置办法,防止由于个别银行收缩贷款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而形成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