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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3号提案与回声
日期:2006-12-13   浏览次数:
案      由: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建设、管理的建议
提  案 者:宋建法

提案内容: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号称地球之肾。我市湿地资源十分丰实,既有太湖、滆湖等全省知名的湿地区域,更有得天独厚的东、西氿湿地资源。按照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我市城市建设将东进、北扩、西优、南控,必然涉及到东西氿乃至太湖沿线的湿地规划、保护和建设问题。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立湿地建设、管理的协调机制。由于湿地保护和管理涉及许多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04年123号文件要求,成立我市湿地保护、共同建设机制,由市建设、农林、水利农机、环保等部门共同组织好湿地的规划、保护和建设。
      二是工程建设中尽量保持湿地原有的自然生态状况。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中不宜过多设置人为建筑和设施,多搞保护性建设,少做开发性建设,防止失去湿地原有功能。对团氿抽水清淤要征求专家意见,慎之有慎。
      三是制订全市湿地保护长远规划。将宜兴湿地保护融入全省规划之中,并及时向省有关部门报送规划,能拿到省级湿地公园的牌子,防止像龙背山森林公园一样至今没有得到省级许可。
      四是政府加强对湿地建设和管理的组织领导。湿地一旦破坏是难以逆转的。为此,建议市政府在新一轮城乡建设中加强湿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把我市珍贵的湿地资源保护好、建设好。

 宜兴市建设局答复情况
 
  湿地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天然湿地不仅为人类提供丰富的湿地资源,而且维系着人类自下而上的美好环境,发挥着生态平衡的作用,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景观和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之一。保护好已有的天然湿地景观,事关生态市建设大局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湿地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湖泊、滩涂、河流等等。
      我市湿地面积大、分布范围广,境域内湿地资源主要为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太湖、滆湖、东氿、西氿、团氿、莲花荡、临津荡、钱墅荡、阳山荡、徐家荡等10个湖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123号)精神,目前,市水利农机部门正着手编制我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规划对象重点为市域范围内的三氿五荡,即东氿、西氿、团氿、莲花荡、钱墅荡、阳山荡、临津荡、徐家荡。规划具体明确这些湖泊湿地的保护范围、功能定位、功能区划及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等。五荡保护总面积11.0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内围网养殖面积2.84平方公里、渔塘面积2.23平方公里。其中,临津荡保护面积4.2平方公里、徐家荡保护面积2.64平方公里、阳山荡保护面积1.24平方公里、莲花荡保护面积1.64平方公里、钱墅荡保护面积1.33平方公里。五荡功能划分为以生态、防洪为主的公益性功能和以渔业养殖、景观娱乐为主的开发性功能。同时,明确开发性功能应服从于公益性功能,严格控制各荡的渔业养殖面积及开发建设活动。规划同时还明确了开发、利用、治理、保护湿地的方案措施、指导原则,使水利建设、内河运输、水产养殖、水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水生和湿生经济作物种植、候鸟及其栖息地保护以及生态旅游、文化景观建设等都有章可循。
      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我市宜城组团发展方向为东进、北扩、西优、南控。规划区范围总面积约770平方公里,约占市域总面积的38%,涵盖了我市大部分湿地资源。规划明确东氿、西氿、团氿是我市城区绿地系统结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开敞空间、大型休闲观光区。三氿沿线规划为城市的主生态廊道,廊道控制宽度不低于200米。规划沿东氿、西氿等滨水地区设立独特的滨河自然生态发展空间,并建设高标准的防护林带。
      为进一步保护和利用好东氿、团氿和西氿,我们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分别对市区三氿正在或准备进行更为详细的规划设计。在保护的前提下,就三氿湿地资源如何开发利用进行研究探讨。规划首先对团氿进一步进行资源整合,重点开发建设氿北湿地景观,同时计划对团氿水域清淤治理,并利用淤泥堆岛造景,尽量保持团氿原有的自然生态状况。其次,围绕东氿及其周边近30平方公里区域,组织编制“东氿风景区概念性规划”,进一步对东氿及其太湖入口处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进行了探讨。初步确定东氿为城市大型生态湿地公园,同时围绕其周边用地适当开发建设如特色文化活动区、滨水游艇度假区等休闲度假场所。另外,西氿正在通过设计竞标的形式组织编制“环科新城概念性规划”,通过规划编制统筹考虑西氿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根本指导思想是始终以城市总体规划和湖泊保护规划为依据,同时考虑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坚持保护和开发利用并重,合理利用好三氿湿地生态资源。
      为了使我市湿地保护规划更为科学合理和更具可操作性,各类规划将集思广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进一步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根据各类规划确定的保护原则和措施,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切实把规划作为湿地开发与保护的依据。在具体管理实施过程中,建设、农林、环保、水利、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良好的、长期的协调机制,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我市市域范围内所有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湿地环境的保护治理工作。
      总之,在开发与保护利用的同时,坚决杜绝在成片的湿地水网地区进行有损生态的开发建设活动。对于湿地区域内已有工业用地与集中村庄将通过规划逐步调整、搬迁,并加强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