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宜兴政协网!

  • 1
提案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提案工作

关于推动绿色金融更好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日期:2020-02-26   浏览次数:

宋  萍


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了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正在不断完善,在政策的推动和监管的引领下,绿色金融蓬勃发展,成为近年来我国改革发展的一大亮点,特别是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建设以来,加速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方面的探索。

绿色发展是以效率、和谐、持续为目标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强调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价值取向,以绿色低碳循环为主要原则。这与宜兴市产业结构和未来发展理念“不谋而合”,环保产业及生态旅游业是我市支柱产业,也是未来发展的重点产业。市委沈书记在市委务虚工作会议上提出要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这对我市推动263专项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市已启动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申报工作,目前改革方案已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更需要我们提前谋划,科学部署未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申报成功后的整体推进方案。

绿色金融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银行业机构和社会各方面应强化合作联动,共同推进绿色金融稳定可持续发展,下面就如何更好的发展绿色金融提出四点建议:

(一)多方合作,构建绿色金融协作机制。监管、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协同合作,使企业融资、银行征信、税务缴纳、环保监察等方面的信息实现共享,扩大信息共享对象,强化市场信息透明度,为银行业风险管理提供有力保障。设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和风险缓释机制,由政府、金融机构和客户共担风险。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提高保险覆盖绿色金融产品的水平和范围。地方政府应积极出台林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等农村各类资源要素的确权登记办法,加快推进确权颁证工作。搭建绿色信贷数据库和绿色项目数据库,加快绿色信贷第三方评估机构和市场建设。

(二)完善考核,构建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建议监管部门用好监管指挥棒,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工作进行单独统计和考核,单列信贷规模、资金价格、风险管理指标等,实行差别化监管,在信贷资源配置、资金价格、创新产品试点、审批权限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下放权限深化服务,提高绿色不良贷款容忍度。将绿色金融发展情况与监管评级、机构准入、高管履职评价、绿色金融债发行等举措挂钩,对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总结和推广。建议地方政府在信贷贴息、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强政策支持力度,激发银行业发展绿色金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规范流程,构建绿色金融管理机制。商业银行要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专营柜台、绿色金融特色支行或网点,统一配备绿色产品经理,专项负责绿色金融产品营销推广及绿色金融工作落实,形成完整地绿色金融机构及人员管理链条。建立以绿色信贷理念主导的信贷业务体系和风险管理框架,扩大绿色信贷规模,开辟绿色通道,对绿色金融业务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发放。参考绿色信贷环境效益测算体系以及环境风险检查清单,探索实行绿色信贷专项风险管理办法,不断强化风险防控。相关部门应明确界定绿色类客户的准入条件,以及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的标准,建设绿色信贷标准识别与归类系统,引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入,对环保不达标的项目采取一票否决制,做到区别对待、有保有压,规范贷后管理,防止挪用、转借、改变贷款用途等现象。监管部门应以绿色信贷口径为总原则,结合宜兴地方产业特色,调研分析大量数据,建立服务银行业机构实际的绿色信贷统计口径。

(四)解放思想,构建绿色金融创新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宜兴市各产业生产周期、资金周转频次、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与期限,探索开发更多普惠性绿色金融产品。促进大众绿色消费,针对客户需求开展绿色装修、购置新能源汽车分期贷款服务等,通过绿色理财、绿色环保、绿色基金等方式满足客户的绿色投资需求。建议人行参照扶贫再贷款模式,设立绿色金融再贷款,专项用于银行金融机构绿色贷款投放。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服务服务经济的本源,以绿色金融为战略导向和抓手,积极支持绿色发展,通过金融杠杆的撬动助力绿水青山真正变成金山银山,为宜兴市产业强市战略的可持续实施增添绿色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