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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文件指出,要充分认识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加大对中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鼓励各地将疗效确切、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宜兴新建汤氏中医门诊部中医肝病疗法(汤氏肝病疗法)于2016年被评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其负责人汤乃康于2020年被认定为第五批江苏省非特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该门诊部擅长慢性肝病和肝恶性肿瘤的诊治,在传统中医传承创新发展方面有独到之处,由于其疗效显著、费用适度、德艺双馨,深得患者好评,吸引了大量本地及外地患者慕名就医。该门诊部于2017年成为宜兴市医保定点单位,但目前仅能使用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不具备使用门诊慢性病、门诊特种病待遇权限,造成就诊患者享受不到上述待遇,增加其就医负担,患者难以理解,经常向门诊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反映。由于这类患者本身就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高昂的医疗费用支出如果没有医疗保险的保障,很容易出现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同时也对特色传统中医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十分不利。
为此,建议宜兴市医疗保障局能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地方实际、综合考虑问题,本着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目的,授予宜兴新建汤氏中医门诊部等有关疗效显著的中医门诊部门诊慢性病、门诊特种病的待遇使用权限。
政协新建镇工作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