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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垃圾分类成为宜兴文明城市的新风尚
日期:2019-08-16   浏览次数:

2017年底,我市开始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8月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意见》。但与溧阳等周边先进地区相比,这项工作仍存在群众参与率偏低、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整体成效不够明显。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为更好贯彻上级要求,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抓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精神和扎实举措来抓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取得更大进展:

1、宣传发动再加强。加大对垃圾分类、垃圾源头减量等工作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结合实地宣讲、图片展示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广泛普及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培养垃圾源头减量技能。积极倡导垃圾分类教育从娃娃抓起,将培养垃圾分类行为纳入学前教育和九年制义务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辐射家庭、辐射社会,以点带面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宜兴实现全覆盖。

2、分类举措再完善。参照溧阳做法,在居民小区设置更加醒目的垃圾分类收集亭,安装可回收垃圾(蓝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有害垃圾(红色桶)三类垃圾收集桶,周边均配上垃圾分类标准和宣传标语,引导市民科学投放。对于具有行业特殊性的餐厨垃圾、医疗垃圾等,应加强回收控制。同时,要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有效避免“分类投放、混合收运”的现象,实现从投放、收运到处置全面分类的“完美闭环”。

3日常管理再发力。市级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推进,切实担负起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的规划、指导、督促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属地板块要对照要求、强化管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社区、各单位可采取多种手段,积极推行积分兑换(绿色账户)、物质奖励等激励机制,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进一步提升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同时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不分类、不收集”的惩戒机制,有效监督,形成良好的分类习惯。

 

                                           市政协委员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