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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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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 创新举措 科学谋划宜南山区旅游特色村镇建设
日期:2016-05-25   浏览次数:
    旅游特色村镇是指以休闲旅游业为支撑,依托特色旅游资源,提供旅游产品与服务,拥有较大旅游人口比例的村镇。它不是行政上的概念,而是一种集景区、休闲聚集区、村镇建设区为一体的综合架构。因其具备旅游、社会等多重功能,近年来成为了国内休闲旅游产业发展的新载体和新引擎,开辟了农村新型城镇化的新途径,对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我市宜南山区旅游资源丰富,自然生态和人文历史特色鲜明,具备发展旅游特色村镇的先天优势。目前以阳羡湖、茗岭、善卷等为先导的一批旅游特色村镇项目正在如火如荼的规划建设之中。但由于多种原因,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缺乏科学的目标定位。目前我市尚未制订旅游特色村镇发展的顶层规划,对于如何建设缺乏清晰长远的认识,容易出现定位偏差、标准偏低、配套不足等现象。二是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我市各大景区的互联互通性较弱,存在一定程度的各自为战、零散招商、重复建设等现象,还没有形成合力发展的理念和氛围。三是缺乏长效的动力机制。我市旅游特色村镇的市场投资建设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村镇的发展与农民增收难以建立有效联系,镇级政府财力较弱,难以提供更多支持。
    宜南山区旅游特色村镇建设才刚刚起步,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希望市委、市政府将其作为我市发展大旅游产业的重要战略性举措,进行认真研究和顶层设计。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正确认识规律,科学把握旅游特色村镇发展方向
    旅游特色村镇的建设,不同于传统的景区开发和村镇改造,而是要正确把握其核心特质和成长规律,促使其可持续发展。
    1、聚焦本质,找准成长路径。实践表明,旅游特色村镇的本质特征不是“白天熙熙攘攘、夜晚空空荡荡”的观光景点,更不是建在深山中的高档封闭住宅小区,而是地方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外地游客与本地居民和谐共生的旅游社区载体。因此,打造旅游特色村镇不能简单依靠所谓旅游房地产开发来实现,而是要将其与农村新型城镇化紧密结合起来,选择有条件的村庄社区进行重点培育,通过保护资源、完善功能、凸显特色等手段,实现旅游特色村镇的健康成长。
    2、突出特色,增强吸引能力。“特色”是旅游产业的核心生命力。在我市旅游特色村镇建设中,一定要在“特”字上动足脑筋、下足功夫,全力在自然生态资源上挖掘特色、建筑外貌形态上彰显特色、旅游内容设计上注入特色。可将宜兴本地特质文化与自然地理地貌特征相结合,全力打造如陶文化、茶文化、竹文化、禅文化、名人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渔家风情等特色纷呈的旅游村镇。同时,吸引本地原住居民积极参与,将这些特色文化融入村镇日常生活之中,使其活态化,从而让旅游特色村镇更具独特的文化魅力和持久生命力。
    3、认清规律,明晰实施机制。在新常态背景下,要充分认识旅游特色村镇形成和发展的市场客观规律,政府在积极引导的同时,要避免越俎代庖,背上不必要的财政包袱,也不能不顾客观条件盲目建设,造成资源破坏、难以收拾的半拉子工程。要发挥资源和资本有效对接的桥梁作用,广纳社会资金参与进来,探索出一条由政府组织引导、充分依靠市场机制建设运营的发展新路。
    二、积极培育引导,稳步推进旅游特色村镇建设步伐
    旅游特色村镇的发展主要依靠市场机制,但政府也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作为,把有条件的地区作为旅游特色村镇的“孵化器”加以重点培育,使其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尽快形成规模,成为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新亮点。
    1、加快发展规划编制,奠定发展基础。通过编制“站得高、能落地”的宜南山区旅游特色村镇总体发展规划和各类详细规划,谋划其发展的总体战略和实施方案。重点解决旅游特色村镇的空间布局、功能定位、交通连接、用地规模、产业内容、特色形象、游线设计等战略性问题。规划时应深入分析当地各类生态和文化资源,注重整体包装、抱团经营、错位发展,着力打造旅游特色村镇集群,进一步提升集团影响力和竞争力。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要抓好各旅游特色村镇的对外交通、内部道路、截污纳管等公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通达水平,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旅客体验舒适度。要加快兴建一批文化旅游场所,如博物馆、纪念馆、文化广场等,作为地方文化物质载体。要加快建设一批游客中心、餐饮住宿、停车场、指示标牌等旅游服务设施,切实提高旅游特色村镇的游客接待能力和整体服务水平。
    3、提高培训引导力度,强化发展动力。本地居民是旅游特色村镇的重要建设主体之一。因此,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政策激励、集中培训、外出考察等手段,培养当地居民的创业意识,提升自身发展眼光和经营水准。要充分利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机遇,吸取外地先进经验,健全“创客”群体的培育制度,让更多的创业能人成为发展主体,形成“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使旅游特色村镇具有源源不断的发展潜力。
    三、加快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旅游特色村镇制度保障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毋庸讳言,旅游特色村镇美好蓝图的落地实施,无疑会受到许多现有政策制度的制约。建议市委、市政府进行专题研究,通过明确部门责任、理顺管理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等,努力培育旅游特色村镇发展的良好“软环境”。
    1、完善空间管制政策,提供土地保障。目前,宅基地流转、私人建房、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权出让等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制约旅游特色村镇发展的瓶颈。因此,要在保护生态环境和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一步鼓励制度创新,可结合集体土地经营权出让改革试点,选取个别地区先行尝试,拓展旅游特色村镇建设渠道。同时,对规划重点发展的旅游村镇,要增加土地指标供应,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保障旅游特色村镇发展空间需要。
    2、落实激励导向政策,提供资金保障。市镇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制定一系列实实在在的资金保障措施,积极探索和创新资金筹集方式和途径,多渠道募集建设资金,加快旅游特色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步伐。要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改善招商引资环境,出台适当的奖补制度,进一步激发广大社会主体开发建设旅游特色村镇的热情和愿望。
    3、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提供治理保障。要深入研究适应旅游特色村镇特点的新型城镇管理体制,逐步理顺市镇两级政府间的关系,下放部分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简化市场监督、税务、公安等部门的审批办理流程。积极探索新型乡村治理模式,鼓励和创造条件让旅游业主和本地村民主动参与到村镇的经济社会管理事务中,从而进一步提升旅游特色村镇的综合管理水平和效果。(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委员会 民进市委)